一名在日本料理餐厅工作的45岁华裔厨师,因被指在受托掌管餐厅款项期间,先后涉及4宗刑事失信案件,今日分别在两间刑事法庭面控,涉款合共1万9361令吉。
被告王家明面对控状时否认有罪,法庭最终分别批准不同数额保释,合计2万3000令吉。
根据控方指控,其中3项控罪涉及今年2月12日发生的款项问题。
被告当时被指在打石街一家日本无菜单料理餐厅工作期间,受托保管或控制属于餐厅的3笔款项,分别为1601令吉、7057令吉及1100令吉,总额9758令吉。
另一项控罪则与今年7月24日有关,被告被指对另外9603令吉款项作出刑事失信。
因此,4项控罪涉及金额合共1万9361令吉。
控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06条文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及鞭笞,并可另加罚款。
由于案件分别在两间刑事法庭处理,被告也面对两项不同保释条件。
第一法庭法官祖莱达允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第二法庭法官依尔万则另外批准8000令吉保释,因此整体保释金额达到2万3000令吉。
案件择定10月27日再次过堂,让被告有时间聘请律师,同时准备及提交相关文件。
目前案件仍处于审讯前阶段,被告已否认所有指控,是否构成刑事失信仍有待法庭日后审理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