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多地近年出现“受欺骗抚养”纠纷,即丈夫多年后透过亲子鉴定才发现孩子并非亲生。由于现行法律并未针对这类情况设立统一赔偿标准,不同案件最终获得的抚养费返还及精神赔偿金额也存在差异。
其中,山东2024年一宗案件中,一名长期从事海上捕捞工作的孙姓男子,在抚养儿子17年后,经亲子鉴定发现孩子并非亲生,之后因无法承受打击自缢身亡。法院最终判令其妻子返还相关抚养费用,有关款项由孙男父母继承。
湖南株洲也曾审理类似案件,一名男子抚养非亲生儿子长达25年后才得知真相。法院认为事件令其自尊受到严重打击,最终判处8万元人民币(约4.7万令吉)精神损害抚慰金。
另一起山东青岛案件中,一名男子直到62岁才发现抚养33年的儿子并非亲生。他向法院指出,自己已失去再生育亲生孩子的现实机会,晚年精神及生活均受到重大影响。
法院最终认定,被告行为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并侵犯原告人格尊严等人格权益,判令返还18万元人民币(约10.6万令吉)抚养费,同时赔偿10万元人民币(约5.9万令吉)精神损害抚慰金。
目前,中国法律对“受欺骗抚养”并没有专门、统一的赔偿规则。法院通常会根据隐瞒时间长短、过错程度、实际抚养支出、精神损害后果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判断,因此不同案件的赔偿结果并不完全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