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洞肉骨茶店群殴严重伤人案再有进展!次被告赖启铭(译音,33岁)继本月初通过代表律师向控方提呈陈情书,申请减轻所面对的严重伤人控罪后,今日再向高庭申请保释,最终获准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
赖启铭的代表律师莫哈末菲道斯今日在庭上陈词时指出,辩方是依据刑事程序法典第388(1)条文提出保释申请,关键在于被告在案件于地庭审结前,是否仍有继续被扣押的必要。
他说,虽然赖启铭面对的是不可保释罪名,但这并不代表被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获得保释,法庭仍拥有酌情批准保释的权力,并可附加适当条件。
莫哈末菲道斯指出,赖启铭没有潜逃风险,因为其父亲不久前去世,而母亲目前面对健康问题,需要他在身边协助及照料。
他也说,根据担保人叶萧旺(译音)所作出的承诺,赖启铭将继续居住在早前提交给法庭的住址。
此外,辩方认为,赖启铭在案发时的涉及程度较低。
莫哈末菲道斯指出,辩方此前在地庭观看控方提供的闭路电视画面,其中部分画面显示,赖启铭并非最先引发冲突的人,而且曾尝试阻止事件发生。
他强调,被告在被证明有罪之前仍享有无罪推定,因此保释申请应根据案件证据及相关因素考量。
不过,代表控方的哈斯丽达副检察司反对保释,并指出法庭应考量罪行性质及严重程度、罪成后可能面对的刑罚、证人遭干扰的风险,以及被告潜逃的可能性。
她指出,此案涉及刑事法典第326条文及第34条文,属于严重伤人罪行,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
针对辩方以赖启铭父亲去世及母亲需要照料作为没有潜逃风险的理由,哈斯丽达认为,这些家庭因素并不足以确保被告日后依时出庭。
她也指出,辩方此前提及赖启铭患有皮肤疾病,但并未提供医疗证明或传召医学专家证人,以证实有关情况。
此外,她质疑担保人并非赖启铭近亲,是否足以确保被告遵守保释条件及按时出庭。
哈斯丽达也指出,受害者在案发后受到创伤并感到害怕,因此控方担心赖启铭获释后可能接近或干扰受害者。
高庭法官努鲁胡达在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批准赖启铭保释。
控方原建议保释金定为3万令吉,辩方则要求降低金额。法官最终批准赖启铭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
法庭同时设下多项保释条件,包括若赖启铭持有护照,必须交由法庭保管;他每周必须前往住址附近的甲洞警局报到。
此外,赖启铭不得接近此案受害者,也不得擅自离开早前向法庭提供的住址。
法官提醒,若被告有必要离开有关住址,必须事先通知法庭及担保人。
她也向担保人叶萧旺说明其责任,包括确保赖启铭按照法庭指定日期出庭。若被告没有依时出庭,法庭可没收担保人缴付的保释金;若法庭另行设下其他条件,担保人也必须确保被告遵守。
甲洞肉骨茶店群殴案 3被告皆否认控罪
此案源于今年5月7日在甲洞一家肉骨茶店发生的围殴事件。
赖启铭与首被告黄荣联(译音,49岁)及第三被告温健辉(译音,30岁),较后在地庭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持危险武器或以危险手段严重致伤他人),并与第34条文同读。
3人皆否认控罪,地庭早前拒绝3人保释。
赖启铭本月初通过代表律师向控方提呈陈情书,指根据现有证据,看不出他有意图作出有关行为,事件是在一时冲动下发生,并据此申请减轻所面对的控罪。
至于第三被告温健辉,此前向高庭申请保释但遭驳回;首被告黄荣联目前则在幸福医院接受精神状况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