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5岁妇女在咖啡店闹事后,疑因不满78岁老妇被指在背后说她坏话,尾随老妇并从后方拉扯其上衣,导致老妇失控重摔在地,受伤后住院近一个月。
被告黄佩琳(45岁,译音)面对包括公共滋扰、偷窃及鲁莽行为危害他人生命安全在内的3项控状。她承认其中一项控状,法官随后判处她接受为期一年的强制性治疗。
案情显示,事件发生于2024年7月6日早上,被告在淡滨尼86街第872C座一间咖啡店内闹事,不仅猛拍桌子,还将打火机砸在桌上。
期间,被告质问一名78岁老妇为何在背后说她坏话,老妇当场否认,但有关回应却进一步激怒被告。
老妇随后转身朝超市方向离开,被告则尾随其后。
约早上7时30分,被告突然从老妇后方拉扯其上衣,导致老妇失去平衡重摔在地。
老妇因剧痛无法自行站起,随即大声呼救。一名当时在咖啡店吃早餐的男子听见呼救声后赶来协助,将老妇扶到椅子上坐下,并报警求助。
警方接报后赶抵现场,老妇随后被送往樟宜综合医院接受治疗。
医疗检查显示,老妇蒙受骨盆骨折及腰椎中央椎管狭窄症,并先后接受两次手术。她住院近一个月后,于同年8月6日出院。
不过,老妇的医药报告指出,她在案发前背部已有旧伤,因此无法确切确定其骨盆骨折是否直接由被告的拉扯行为造成。
被告落网后接受精神评估,报告显示,她患有精神分裂症,并出现幻听及被害妄想等症状。
精神科医生认为,被告的精神状况与这起案件中的犯罪行为存在直接关联;不过,只要她能够按时服药,并定期接受复诊,其再次犯罪的风险被评估为较低。
因此,法庭最终判处被告接受为期一年的强制性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