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7岁少年涉嫌在住家内持刀3次刺伤姐夫,被控企图谋杀;永平推事庭今日谕令被告接受精神评估,以确定他是否适合接受审讯及针对所面对的控状作出答辩。
被告是一名二手物品店助理,今日在永平推事庭面控,被指于本月17日凌晨5时,在新加兰一间住家内持刀刺伤一名18岁男子。
有关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企图谋杀)。
推事慕斯达金谕令被告于10月22日接受精神评估,以确定其精神状况,以及是否适合继续接受审讯或针对控状作出认罪答辩。
由于被告与案件受害者及证人同住,推事也不批准被告保释候审。
案件受害者、即被告的姐夫今日也现身法庭,他已于上周六获准出院。
庭审结束后,被告母亲在庭外情绪激动并哭泣,同时强调其儿子并没有精神疾病。
此案由副检察司努莎琳代表控方,被告则由代表律师茜蒂法拉出庭辩护。
由于案件目前仍在审理阶段,被告是否涉及有关罪行,仍有待法庭进一步审理及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