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宗遗产继承纠纷近日引起关注,一名41岁未婚女子病逝后,因为没有配偶、子女、兄弟姊妹及其他法定继承人,留下的逾110万元人民币(约67.07万令吉)存款等资产由9名亲属共同继承;至于一套价值超过400万元人民币(约243.88万令吉)的北京房产,则依法归国家所有。
据《澎湃新闻》报道,这起案件涉及的赵姓女子于2022年6月因病去世,终年41岁。她生前未婚,也没有子女及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已先于她离世。她去世后留下北京市昌平区一套约101平方米的住宅,价值超过400万元人民币,另有银行存款、人寿保险金以及丧葬费、抚恤金等,总额超过110万元人民币。
由于赵女士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父母也已经离世,在没有第一顺序及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父母双方的9名兄弟姐妹成为遗产纠纷中的当事人。9人分别是赵女士的叔叔、姑姑、舅舅及姨妈等亲属,并主张自己生前曾给予赵女士不同程度的照料及帮助。
案件审理期间,其中一名叔叔的照料情况较为具体。由于他居住地点距离赵女士住处较近,曾多次开车陪同她就医,也曾在节日期间带她出境旅游。其他亲属则提出曾协助赵女士看病、节日期间登门探望等情况。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也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定,赵女士留下的银行存款、人寿保险金、丧葬费及抚恤金等逾110万元人民币,由9名亲属共同继承。其中,曾提供较多帮助的叔叔获得20%份额,其余8人各获10%。
至于那套价值逾400万元人民币的房产,由于不存在依法可以继承该房产的继承人,最终判归国家所有,并由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负责管理。
央视新闻引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法官杜春龙解释,中国法律对扶养、赡养义务与遗产继承之间存在相应关系,不能仅凭亲属关系就当然取得全部遗产。对于没有法定继承人、也没有遗嘱指定受遗赠人的遗产,则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根据中国《民法典》第1160条规定,在没有继承人、也没有受遗赠人的情况下,遗产归国家所有,并用于公益事业。这起案件也显示,在没有遗嘱且缺乏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遗产最终如何处理,并不完全取决于亲属之间的血缘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