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党妇女组主席拿督斯里法迪娜强调,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获准有条件居家服刑,不应被诠释为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或希盟作出的政治决定,因为特赦权属于《联邦宪法》赋予国家元首的权限。
也是教育部长的法迪娜今日在面子书发文说,纳吉获得有条件特赦后,社会出现支持、失望甚至愤怒等不同反应并不意外,人民有权表达意见,也有权要求政府作出清楚说明。
不过,她认为,在讨论这项决定时,各方必须先厘清宪法赋予不同机构的权力,不能因为政治立场不同,就把特赦决定归咎于首相或希盟。
她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42条文,国家元首拥有特赦、缓刑及减刑等权力;公正党妇女组尊重有关决定,也将继续维护君主立宪制度。政府发言人拿督斯里法米今日也作出类似说明,指纳吉的有条件特赦属于国家元首权限,而首相及总检察长的角色包括就法律影响、国家稳定和法治原则提供意见。
法迪娜说,政府有责任向人民说明事件,但尊重特赦决定,并不代表政府或公正党在贪污及滥权问题上的立场已经改变。
她强调,公正党的政治斗争长期强调反对滥权及维护司法公正,因此无论案件涉及任何人的身份、地位或政治影响力,都必须按照法律程序处理。
首相安华今日也表示,纳吉获有条件特赦不会削弱政府打击贪污及滥权的立场,包括纳吉目前仍在进行的其他案件,也必须继续按照司法程序处理。
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今日御准给予纳吉有条件特赦,让他以居家服刑方式完成SRC国际公司案余下刑期至2028年8月23日,条件包括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并遵守所规定的相关条件。若违反条件,有关特赦将被撤销,纳吉须立即返回监狱继续服刑。
纳吉因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罪成,原被判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他在2022年8月23日于联邦法院最终上诉失败后入狱,特赦局于2024年将刑期减至6年,罚款则减至5000万令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