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桃园一名父亲被控侵犯亲生女儿,案件近日审结。桃园地方法院认定相关证词及讯息证据足以支持指控,最终判处男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内容,案件发生于2025年4月,当时14岁少女在房内休息期间,父亲进入房间并对她作出不当行为。少女醒来后强烈反抗并要求父亲离开,事后更将房门反锁,隔天向祖母求助。
案发后,父亲曾透过通讯软件向女儿发送多则涉及性暗示及不当内容的讯息。庭审期间,他否认侵犯,并辩称相关讯息只是想测试女儿面对陌生男子发送类似内容时会有何反应。
不过,法院认为少女从报警、侦查到审讯期间的说法大致一致,祖母也证实少女事发后情绪紧张,并明显害怕父亲。加上相关讯息内容与少女供述的部分细节相符,因此不采信被告辩解。
法官审酌被告与被害人的亲属关系、行为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影响,以及犯后态度等因素后,判处6年6个月监禁。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相关身份资料均未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