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审男中学生涉嫌杀害16岁女学姐叶芯嫙一案的法官阿德琳,在宣读判词至尾声时提醒被告,必须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夺走一条生命,并应珍惜法庭给予的第二次机会。

被告代表律师冯吉祥在庭外向媒体指出,法官也强调,法庭今日作出的裁决,并不意味着对死者家属的侮辱,更不代表法庭忽视死者的权益。

他说,法庭在作出裁决时,已综合考量医疗报告、专家鉴定结果,以及《2001年儿童法令》针对儿童涉及此类案件的相关规定,最终决定给予被告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根据法律,18岁以下人士被视为儿童。即使儿童涉及严重罪行,无论是偷窃还是杀人,从我国法律角度而言,仍可通过治疗、改造及辅导,让他们有机会重新做人。”

针对法官是否曾对被告作出特别提醒,冯吉祥透露,法官明确告诉被告,夺走他人生命是一件极其严重的事情。

“他承认自己夺走了她(叶芯嫙)的生命,这一点也与他早前在未宣誓供词中的承认一致。”

冯吉祥表示,法官同时告诫被告,不应把法庭给予的第二次机会视为理所当然,而应对此心存感激,并认真把握重新改过的机会。

本案主控团队由拉惹再祖法丽达、阿克哈利及阿末依克巴副检察司组成。被告代表律师赵紫珊、死者家属旁听律师诺依兹妮莎兹瓦妮,以及大马律师公会和大马人权委员会的旁听律师也出席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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