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古晋南市市政局(MBKS)提醒业主及商家,若要在公共沟渠上兴建、扩建或改动任何结构,必须事先取得市政局批准,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这项提醒是在曼都路(Jalan Mendu)日前发生罗厘坠沟事故后发出。一辆约7吨重的罗厘准备停靠店前时,覆盖沟渠的结构突然坍塌,导致整辆罗厘陷入沟内,所幸司机没有受伤。

古晋南市市长拿督黄鸿圣到场巡视后指出,检查发现有关店前通道建在现有沟渠上,但并未获得市政局事先批准,也不是由MBKS兴建或核准的设施。

他说,根据1996年地方政府条例第136条文,任何人在下水道、管线或相关公共设施上方兴建结构,都必须取得地方政府书面同意。若结构未经批准,市政局有权要求修改或拆除,相关费用也可能由责任方承担。

事故地点入口处当时设有4吨限重标志,但涉事罗厘重量约7吨。黄鸿圣强调,覆盖公共沟渠的结构必须经过适当设计与施工,除了避免破坏排水系统,也要确保能够承受实际车辆或使用负荷。

他提醒,即使某项结构已经存在多年,也不代表一定安全或已经获得正式批准。若业主不确定店前通道、沟盖或其他结构是否合法及安全,应主动向MBKS查询。

市政局也将继续检查涉及公共排水系统及公共空间的结构。尤其是店前长期供车辆进出的沟盖或平台,若承重能力不足,一旦有重型车辆驶入,可能造成坍塌并威胁公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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