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零毁林法规(EUDR)即将在12月30日正式实施之际,大马棕油在欧盟市场的表现反而保持增长。今年迄今,大马对欧盟的棕油出货量按年增加4%至48万4000吨,与印尼同期下滑8%形成对比,显示本地供应商在面对新监管要求时,具备一定竞争优势。
大华继显指出,欧盟棕油进口量近期虽然减少,但主要原因并非EUDR,而是成员国逐步取消棕油生物燃料的国家配额义务。欧盟棕油进口跌幅已从21%收窄至5%,目前需求主要来自食品、饲料及油脂化学品,而且不少采购采取长期合约形式,因此未来仍需面对更严格的供应链监管。
EUDR将从今年12月30日起率先适用于大型及中型企业,微型及小型企业则从2027年6月30日起执行。欧盟今年5月完成法规简化检讨,但没有调整条例内容或推迟实施日期。大马目前被列为“标准风险”国家,出口货物每年须接受3%合规检查,高于低风险国家的1%,政府正争取将大马列入低风险类别,供应链追溯能力尤其是独立小园主的资料完整度将成为关键。
在追溯能力方面,大马已有国家可追溯系统(SKN),整合e-MSPO、GeoSAWIT及SIMS等平台,可集中管理认证资料、地理位置及经过核实的交易记录,并与欧盟伙伴进行数据共享。MSPO自2025年9月获得欧盟承认,是目前唯一获该地位的国家认证制度,为本地棕油业者符合EUDR要求提供额外优势。欧盟今年7月也通过授权法案,将多种棕油衍生品纳入监管范围,相关规定料从2027年12月30日起生效。
大华继显认为,部分大马种植业者在合规方面准备较为充分,例如SD牙直利(SDG,5285,主板种植股)98.3%种植面积已取得RSPO认证,并持续向欧洲供应符合EUDR要求的货物;IOI置业集团(IOIPG,5249,主板产业股)及吉隆甲洞(KLK,2445,主板种植股)的自有棕油厂供应也可全面追溯至厂房及园丘。由于欧盟目前仅占全球棕油贸易约4%,EUDR料不会大幅改变全球贸易流向,但若日本、韩国及中国未来采用类似标准,具备完整追溯能力的供应商或可获得溢价,合规能力不足者则可能承受更大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