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大王”沈永平遇上了一宗买屋多年后才揭开的产权限制问题。16年前以480万令吉购入两间店屋,其中一间直到近期准备脱售,才发现竟属于土著保留单位,原本已经谈妥的交易也因此陷入僵局。

沈永平今日在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张天赐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说,他于2010年8月3日购入雪州八打灵再也哥打白沙罗两间4层店屋,分别以240万令吉成交。

其中一间店屋一直对外出租,另一间则在2025年公开放售,叫价280万令吉。买家出现后,双方更于今年7月30日正式签署买卖合约,买家并支付8万4000令吉订金。

没想到,交易进行期间却出现变数。沈永平说,律师于上月22日通知他,发展商提供的确认文件显示,该店屋原来属于土著保留单位。

这项发现也让他大感错愕,因为他持有该单位16年来,从未获悉有关身分。更早之前,他曾于2024年为单位申请再融资,但因一直拿不到发展商的同意书,贷款程序同样无法顺利完成。

沈永平因此质疑,发展商当年出售店屋时,是否已经知道单位受到土著保留条件限制,却没有向他说明。他表示,目前也准备检查另一间出租中的店屋,确认是否存在相同情况。

大马分层业主协会主席汤木指出,若有关单位确实受到土著保留条件限制,业主在出售及抵押方面都会面对障碍。若要解除相关限制,则可考虑向州政府申请转换为非土著单位,但有关程序可能涉及额外费用。

他认为,若业主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入单位,如今才被告知存在限制,要求业主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并不合理。

汤木也提醒,这类情况若涉及同一发展项目,受影响者可能不只沈永平一人。假设一个项目拥有500个单位,其中一半被列为土著单位,理论上就可能有250个单位受到相关限制。

他说,律师团队接下来将协助沈永平向发展商及有关公司负责人采取法律行动。

张天赐则表示,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也会研究是否向律师公会提出投诉,以了解沈永平当年购屋时,负责处理交易的律师是否已履行应有的专业责任。

沈永平方面则希望警方介入调查,并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查明发展商当年出售单位时,是否涉及隐瞒土著单位身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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