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9岁华裔夜市小贩,被控两年前趁13岁学习障碍少女独自在家时,以“看鱼”为由进入住家后强奸对方,并导致少女怀孕。被告今日在麻坡第三地庭承认一项强奸罪,被判监禁12年及鞭笞3下。
被告林金泰(译音)已婚,并育有一名与受害少女年龄相仿的女儿。
根据交替控状,被告于2024年3月8日上午8时至9时之间,在麻坡天猛公阿末路一间住家内强奸当时仅13岁的少女,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
案情显示,少女来自单亲家庭,与父亲及祖父母同住,并有学习障碍。被告是少女旧邻居,过去经常到她家中走动,因此彼此认识。
事发当天,少女独自在家,被告声称要进入屋内“看鱼”,让少女为他开门。进入屋内后,被告把少女拖入房间并实施性侵,之后离开现场。
案件直到约4个月后才曝光。少女于同年7月7日清晨自行验孕,发现结果呈阳性,随后报警。
警方当天逮捕被告,并安排少女接受妇产科检查。医生证实少女处女膜破损,同时已怀孕约20周。
少女其后于7月16日进行引产,相关胎儿组织随后送往化验,以确认生物学父亲身份。
大马化学局DNA鉴定结果显示,被告与胎儿的亲子关系吻合率达到99.9999%,证实被告是胎儿生物学父亲。
根据案情,被告此前还面对另外4项强奸控罪及7项涉及猥亵儿童的控罪,指他曾对同一名少女作出其他性侵行为。
今日案件审理时,控方改以一项《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下的强奸交替控状处理,被告随后认罪。
法官莫哈末凯里最终判处被告监禁12年及鞭笞3下,同时下令他在服刑期间接受辅导。
被告刑满出狱后,仍须接受警方监视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