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州6名习俗领袖涉及的宪政诉讼再有进展,代表律师今日在上诉庭要求暂缓高庭展开的藐视法庭程序,理由是有关临时禁令的管辖权目前仍有待上诉庭厘清。
根据《星洲日报》报道,代表6人的律师阿旺阿玛达再也指出,本案首先要解决的并不是6人有没有违反庭令,而是高庭当初是否有权发出限制他们参与森州司法与酋长理事会相关活动的临时禁令。
他认为,在上诉庭尚未对管辖权问题作出决定前,继续进行藐视法庭程序并不适当。倘若最终认定高庭没有相关管辖权,先前发出的禁令是否具有效力,以及6人是否能够被视为违令,都可能产生争议。
他说,若上诉庭裁定高庭拥有管辖权,藐视法庭案件便可继续由高庭处理;反之,若相关事项属于特别法庭权限,案件则可能需要转往特别法庭,而高庭此前进行的程序也可能受到影响。
有关申请今日由以上诉庭三司聆审,由拿督阿威阿都瓦哈领衔,另两名法官为拿督莎娜斯及拿督阿玛吉星。
申请暂缓的一方包括双溪乌绒前酋长拿督慕巴拉克、日叻务第16任酋长拿督马鲁夫、柔河酋长拿督莫哈末阿都拉、林茂前酋长拿督阿都拉欣、淡边东姑勿刹赛益拉兹曼,以及双溪乌绒原任沙班达拿督斯里巴哈鲁丁。
答辩方森州司法与酋长理事会及理事会秘书拉惹诺拉兹里,则反对有关申请。
代表律师史蒂文迪鲁指出,高庭所发出的临时禁令目前仍然有效,当事人即使认为庭令存在法律问题,也应通过司法程序申请撤销,而不能在命令仍未被推翻的情况下,自行决定不予遵守。
他强调,藐视法庭程序关系到司法命令能否获得维护,因此不应因为其他法律申请尚未处理,就无限期拖延有关程序。
史蒂文迪鲁也认为,6名习俗领袖没有提出足以构成特殊情况的理由,因此上诉庭没有必要暂缓高庭的藐视程序。
上诉庭聆听双方陈词后,择定9月14日通过线上案件管理,以决定裁决日期。在此之前,上诉庭早前所发出的临时暂缓令继续有效,因此高庭的藐视法庭程序暂时不会继续推进。
这宗纠纷源自6名习俗领袖今年5月5日入禀高庭,要求取得森州司法与酋长理事会4月17日特别会议的会议记录副本。
高庭随后于6月5日发出临时禁令,要求在管辖权及案件可审理性等问题获得裁决前维持现状,包括保留理事会现有成员架构及拉惹诺拉兹里的秘书职位。
不过,拉惹诺拉兹里之后指称,媒体报道显示,马鲁夫等人疑在禁令有效期间参与根据1959年森州宪法第11条文展开的最高统治者委任程序,因此理事会及秘书一方据此向高庭申请启动藐视法庭程序。
芙蓉高庭最终于今年7月8日批准有关申请,准许针对6名习俗领袖涉嫌违反临时禁令一事展开藐视法庭程序。如今随着管辖权争议进入上诉庭审理,相关程序是否能够继续,也有待后续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