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诗巫一名22岁男子因在手机及笔记本电脑内储存儿童性虐待材料及色情内容,4日在地庭面对4项控状时全部认罪,最终被判罚款1万令吉,否则以18个月监禁替代。

根据《星洲日报》报道,被告于9月2日上午11时40分,在诗巫拉达路一间住家内,被发现分别通过手机及笔记本电脑持有儿童性虐待材料,抵触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第10条文。

另外两项控状则涉及同一批电子设备内储存成人色情内容,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292条文。

案情显示,砂拉越警察总部刑事调查组根据武吉阿曼提供的网络举报及相关情报展开行动,并于当天前往被告住处检查。

被告期间主动交出手机及笔记本电脑。警方初步检查发现,手机内存有约545个成人色情视频及图片,同时发现儿童性虐待材料;笔记本电脑内则发现约38个涉及儿童性虐待内容的视频。

警方随后逮捕被告,并起获手机、笔记本电脑及两张SIM卡协助调查。

调查确认涉案电子设备由被告持有后,警方分别援引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第10条文及刑事法典第292条文提控。

法庭最终判处被告罚款1万令吉,否则须坐牢18个月。被告随后缴清罚款。

涉及儿童性虐待材料的案件,不论是制作、传播或持有,都会对受害儿童造成持续伤害,因此执法单位也持续通过网络举报及数码取证追查相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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