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党主席丹斯里哈迪阿旺再次把“马来政治力量整合”列为伊党当前的重要政治议题,并警告,若马来及穆斯林政党继续长期分裂,只会进一步削弱自身政治影响力。
哈迪日前为伊党宗教司理事会第65届代表大会主持开幕时指出,马来政坛过去长期存在不同路线与意识形态竞争,伊党与巫统之间的对立,也是其中一部分。
谈及我国政治历史时,他把民主行动党的政治渊源追溯至新加坡人民行动党(PAP),并称新加坡仍属于马来西亚期间,人民行动党曾在我国设立政治组织。
哈迪声称,人民行动党后来发展成为民主行动党,而他认为行动党在包括世俗主义在内的政治立场上,仍延续相关路线。
不过,上述说法属于哈迪对我国政党历史发展的政治论述,相关历史关系及政党演变仍应依据正式政党纪录及历史资料加以区分。
哈迪认为,马来及穆斯林政治力量若持续陷入内部竞争,不仅难以形成共同方向,也可能让其他政治势力从中扩大影响。
因此,他呼吁不同马来及穆斯林政党,在面对分歧时应采取更务实方式处理,并设法寻找可以合作的共同基础。
哈迪也提到,伊党过去曾与巫统私下讨论《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即俗称的355法案,希望扩大伊斯兰法庭在刑事刑罚方面的权限。
他说,当时部分巫统人士对有关建议持开放态度,不过由于无法取得足够支持票,最终没有落实。
除了巫统,哈迪也透露,伊党过去曾与民主行动党领袖针对伊斯兰法律展开对话,并向对方解释相关法律的原则及执行条件。
他说,伊斯兰法律虽然存在较严厉刑罚,但实际执行时也受到严格条件约束,包括证据标准、法官资格及其他司法程序要求。
哈迪认为,有关刑罚除了惩处功能,也具有阻吓犯罪的作用,以维持社会秩序。
他也以印尼亚齐省为例,指出当地非穆斯林面对特定案件时,可以在一定情况下选择适用伊斯兰法律或一般法律;不过,他也承认,大马现有宪法架构并不允许把伊斯兰刑罚直接适用于非穆斯林。
在大马法律体系下,伊斯兰法庭权限、联邦宪法及一般刑事司法制度属于不同法律框架,因此任何扩大宗教法庭刑事权限的建议,都必须经过明确的立法及宪法程序,而不能单靠政党之间达成政治共识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