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淄博一名45岁产妇在剖宫产手术期间突发呼吸心跳骤停后不治,案件经过多轮医疗事故鉴定后,责任认定出现明显变化,死者家属如今再对涉事医生的行政处罚提出异议。

事件发生于2024年,赵秀玲在淄博市周村区妇幼保健院接受剖宫产手术时发生意外,最终离世。事后,相关医疗行为先后经过市级、省级及国家级医学组织鉴定。

淄博市医学会最初认定事件“不属于医疗事故”;随后山东省医学会改判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中华医学会之后再作鉴定,同样认定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但将医方责任提高至主要责任。

同一案件出现3份不同鉴定结论,也成为家属持续追问的重点,希望有关方面进一步说明责任认定出现差异的原因。

死者丈夫韩先生9月2日受访时表示,周村区卫生健康局已对3名涉事医生作出行政处罚,分别停职7个月至9个月。不过,他认为有关处分过轻,未能接受目前的处理结果。

韩先生透露,接下来计划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继续针对相关行政处罚寻求司法审查。有关案件后续仍有待司法程序进一步处理。

医疗事故鉴定主要用于评估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及责任程度,不同层级鉴定若出现不同意见,最终责任及相关处分仍须依据法定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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