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基隆一名50多岁男子,被控趁74岁女邻居到其住处处理建庙收据事务时强行侵犯对方。基隆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男子构成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显示,案发当晚约8时,女事主阿月(化名)前往男子余姓被告住处讨论收据事宜。男子收下单据后,突然搭住她的肩膀,并询问其丈夫过世多久,还作出亲昵言语。
阿月随即将对方的手拨开,并当面警告,自己年纪比对方母亲还大,要求他尊重自己。不过法院认定,余男之后仍强行将她带入房内,并压制在床上实施侵犯。
过程中,阿月不断反抗,并以儿子知道自己前来送单据、稍后可能会到场寻找为由要求离开。余男之后才打开原本上锁的大门,让她离开住处。
余男在审讯期间否认犯案,声称阿月当晚只是到其住处喝茶,之后便自行离去。辩方也质疑,阿月并未在事发后马上报警、验伤或呼救,而是在大约两个月后才报案。
辩方同时提出,余男本身有肢体障碍、行动不便,因此不可能将阿月抱入房间。
不过法院审视相关证词后认为,阿月无论在侦查或审讯期间,对于男子搭肩、询问亡夫、强行脱衣及压制侵犯等主要过程,供述前后一致。
当地里长的证词也成为法院考量之一。里长供称,余男事后曾主动致电,表示自己喝醉后曾对阿月做出“不礼貌的行为”,并请他协助居中协调。
法院另查出,阿月案发前约两个月才因脑中风住院19天,当时已74岁。余男虽然有轻度肢体障碍,但主要是双腿长短不一导致行动受影响,平日步行毋须使用辅助器具,手部活动也未受明显限制。
阿月在案发约一个月后,曾因血尿及频尿问题前往医院求医,并被诊断为泌尿道感染。法院认为,这些后续医疗纪录虽不能单独证明案情,但可与其他证据一并评估。
法官最终认为,余男无视女事主年事已高及身体状况,在对方明确拒绝及反抗后仍继续侵犯;而他在庭外曾透过里长承认有不当行为,进入审讯后却全面否认,因此裁定强制性交罪成立,判监4年10个月。
涉及性侵案件时,受害人未在第一时间报警或验伤,并不能单独作为判断指控真伪的依据。法院通常会综合供词是否一致、证人证言、医疗纪录及其他客观证据作出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