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会首席专员拿督斯里阿都哈林指出,只要相关政策及决定没有违反宪法和法律,州政府在州议会解散前批准拨款,并不存在问题。
他今日召开记者会时表示,州议会尚未解散前,执政政府依然拥有完整行政权力,可以制定政策及宣布拨款。
“执政政府可以制定任何政策,只要有关政策没有违反法律和宪法。”
他是针对森州政府在州议会解散前一天,向希盟州议员发放18万令吉拨款一事,是否会遭反贪会调查的提问作出回应。
阿都哈林解释,如果有关拨款确实是在州议会解散前一天宣布,当时的州政府仍属于合法政府,因此有权作出相关政策及拨款决定。
不过,他强调,一旦州议会解散,政府进入看守政府阶段,情况便有所不同。
他说,看守政府不能在此期间制定新的政策或条款,并让下一届政府在选举后受到约束。
“如果有关条款是在看守政府时期,也就是州议会解散后才宣布或颁布,那就是另一回事。”
阿都哈林同时强调,反贪会认为州议会解散前拨款在法律层面没有问题,并不代表已经确认有关拨款不存在贪污或滥用公款成分。
他说,反贪会仍须根据实际情况、相关事实,以及执法当局所接获的投报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涉及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