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财政部指乡村及区域发展部过去数年道路项目支出超出年度拨款的说法,乡区部新闻秘书法兹米尔认为,有关说法与实际情况并不相符。
他说,政府现有财务程序并不允许部门随意超支,乡区部也不可能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花费超过获批拨款的金额。
法兹米尔今日发文告指出,每项拨款申请都必须提呈财政部审批,而每笔政府开销也必须通过政府财务与管理系统(iGFMAS)处理;至于发展项目,则必须获得经济部批准后才能落实。
“如果确实存在任何不符合程序或超出批准拨款的支出,就必须按照财政部所制定的程序及指示处理。”
法兹米尔也指出,财政部在说明有关情况时,并未列出2019年至2021年、即新冠疫情期间的相关数据。
他说,当时部分项目已经发出招标信,相关合约也早已存在,只是受到疫情影响而延迟或暂停。随着项目恢复,原本拖欠承包商的款项也随之带入下一财政年度。
“这意味着,一旦承包商已经开始施工,政府就有责任根据工程进度及合约所规定的义务付款,不能仅因为某一年度的拨款即将用尽,就停止已经启动的工程。”
他说,为应对现有付款压力,乡区部已经提前重新调整部门内部拨款分配,并采取多项措施,包括限制新的财政承诺、取消对乡区发展影响较大的招标项目,以及限制仍处于前期执行阶段的项目。
此外,乡区部也已于今年第二季度向财政部正式提出申请,希望获得相关资金,以支付目前正在进行项目所累积的拖欠款项。
针对财政部提及已批准3亿令吉款项一事,法兹米尔进一步澄清,这笔款项并非额外拨款,而是财政部昨晚通过授权信拨出的资金。
他指出,即使获得这笔3亿令吉款项,金额仍不足以解决目前所有尚待支付的工程款项。
法兹米尔强调,有关问题不应进一步演变成部门之间的争论。
“更重要的是尽快找到解决方案,并履行政府对承包商作出的付款承诺。”
他表示,乡区部将继续与财政部及相关单位协调,以解决现有付款问题,同时确保各项发展项目能够按照合约及政府财务程序继续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