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宗因Shopee差评而闹上法庭的诽谤案,最终由顾客胜诉。家电零售商Asia Excel不满买家留下“请不要向这名卖家购买”的评价,起诉对方诽谤,但法官认为有关评论并未构成诽谤,而且主要内容有事实依据,驳回商家诉求。
根据8月31日公布的判词,法院也谕令商家支付顾客4000新元讼费,约1万2700令吉。
法官在裁决中指出,评分和消费者评论本来就是电子商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负面评价本身并不自动等同于诽谤。消费者只要针对真实交易经验发表评论,并不代表因此就需要承担诽谤责任。
案件涉及顾客蔡宝玉(译音)。她于2024年透过Shopee,向Asia Excel购买一台抽油烟机,其后因为对送货及退换货安排不满,于同年11月13日在商品页面留下负面评价。
她在评论中提醒其他买家“请不要向这名卖家购买”,并称商家曾多次致电强调,产品送抵后,只要外观没有明显损坏,一旦完成签收,就不能再办理退货或退款。
蔡宝玉也对有关安排提出质疑,尤其部分家电是否正常运作,往往要安装后才能确认,消费者未必能够在送货员抵达时,立即判断产品是否存在内部故障。
她也声称,商家要求买家必须留在家中等候送货,并亲自完成签收,而商家及送货人员不断强调,签收后就代表接受产品现况,令她感到相当不满。
Asia Excel随后认为,这类留言会损害商誉,因此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追究。
不过,法院审理后认为,蔡宝玉的评论放在整段交易经历下理解,并不会让一般读者产生足以构成诽谤的错误印象。
法官也接纳“事实抗辩”,认为评论中涉及商家送货、签收及退换货安排的主要内容,具有事实基础,因此不能单凭语气负面或具有劝阻性质,就认定属于诽谤。
这项裁决也再次厘清,消费者在电商平台留下差评时,关键不在于评论是否让商家难堪,而在于内容是否基于真实经历、有没有虚构事实,以及是否作出超出事实基础的指控。
对商家而言,负评可能影响销量和形象,但若消费者只是针对实际交易表达不满,法律并不会因为评价尖锐,就自动视为侵犯商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