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兽医服务局调查丹绒武雅Pearl Hill两只狗在公共场所发生冲突的事件后,初步认定有关情况属于动物之间的打斗,并指出现有《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并没有明确条文,规定饲主仅因没有及时制止动物打斗而构成罪行。
兽医局是在审阅相关投诉内容及流传视频后,作出上述说明。有关画面近日在社交媒体广传,一名男子被拍到在现场,其宠物犬与另一只相信是流浪狗的犬只发生冲突,引起网民热议。
针对外界关注饲主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兽医局指出,《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没有直接针对“动物互相打斗”或“主人没有介入阻止”列明相关罪行。
不过,当局强调,这并不代表有人可以故意煽动动物攻击。
根据《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8条文,任何人在没有合法理由下,若被证实鼓励、怂恿或驱使狗只及其他动物攻击、骚扰或惊吓人类或其他动物,可面对有关法令规定的罚款。
因此,若公众掌握证据,怀疑有人蓄意鼓励动物发动攻击,应直接向警方报案,让执法单位进一步调查,而不是单凭社交媒体画面自行定论。
兽医局表示,有关投报一旦交由警方处理,执法单位便可根据证据判断,是否涉及相关刑事条文,并采取适当行动。
当局也强调,所有涉及动物福利的投诉都会受到认真对待,任何后续行动都会依据事实、证据及现行法律进行。
早前流传的视频显示,一名男子在场时,其宠物犬与另一只相信是流浪狗的犬只发生打斗。视频曝光后引起不少网民批评,部分留言也质疑饲主及拍摄者当时为何没有及时制止。
从法律层面来看,“没有拉开正在打斗的动物”与“主动煽动动物攻击”并非完全相同概念,是否违法仍须视现场行为、完整视频及其他证据判断。因此,若事件涉及怀疑人为挑衅或指使攻击,最关键的仍是保留完整录像,并交由警方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