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万令吉拨款”争议从反贪会延烧至警方。商人拿督刁健城今日再有动作,针对前森州行政议员陈丽群及其助理作出反报案,要求警方调查对方早前针对他的报案,是否涉及提供虚假资料。

刁健城说,他今日与负责处理这宗拨款事件的查案官会面后,得知自己早前提出的投诉已经进入调查程序,也进一步掌握陈丽群一方曾在7月初报警指控他的情况。

他认为,对方把他公开质疑拨款,以及向反贪会投报的行为,形容成诽谤或煽动公众仇恨,并不符合事实,因此决定反报警方,要求从《刑事法典》第182条文角度展开调查。

与此同时,双方的争议也已进入民事法律层面。刁健城透露,陈丽群曾通过律师要求他公开道歉,并索偿50万令吉。

不过,他表明不会接受有关要求,并称若对方坚持追究,可以直接把案件带上法庭。他说,届时将要求包括前森州大臣拿督斯里阿米努丁、州政府秘书及州财政司等相关人士出庭,以说明有关拨款的决策和执行过程。

刁健城目前最主要的质疑,仍集中在那笔18万令吉款项。他声称,有关拨款原本与7月至9月的人民福利活动有关,却在州议会解散前已经取得,因此要求交代款项为何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使用。

他也进一步质疑拨款对象的分配情况,声称当时森州36名州议员中,只有17名希盟州议员获得相关款项,并认为如果拨款用途确实属于人民福利,就不应因政党背景而出现差别。

针对有关拨款,刁健城表示自己早在6月底已向反贪会投报,并坚持认为,即使款项后来被归还,也不能自动消除外界对批准、使用及责任归属的疑问。

不过,目前这些说法仍属于刁健城一方的指控,是否涉及滥权、误用公共资金或其他违法行为,仍须交由反贪会、警方或相关司法程序查明。

除了拨款风波,刁健城也把矛头指向近期社交媒体内容被下架及部分账号受限制的问题。他认为,如果有关言论涉嫌违法,应先由执法单位传召、调查并依法处理,而不是在当事人尚未获得说明机会前,就先限制内容传播。

他强调,自己并不反对接受调查,但认为任何限制言论或社交媒体使用的行动,都应建立在明确程序与法律依据之上。

这起事件目前已经同时牵涉反贪会调查、警方报案、律师信以及社交媒体内容限制等不同层面,后续关键仍在于执法单位是否掌握足够证据,以及相关争议最终会否进入法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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