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中一名前国小棒球队教练松志彬,除了先前被控涉及多名男童的性侵案件外,检警调查期间也发现,他涉嫌在执教期间对球员施加肢体暴力。台中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其中11项伤害罪成立,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
判决指出,松志彬担任国小棒球队教练期间,疑因球员训练或比赛表现等问题,对多名年幼球员动手,包括使用球棒击打身体、朝球员丢球,以及踢踹、掌掴和徒手捏伤等。
其中一名男童在2024年10月于校内遭松志彬捏腹部,造成瘀青;同年参加棒球赛时,又在球场遭球棒击打臀部。另一名男童则在台东参赛期间遭掌掴。
另有球员供称,即使比赛时已经戴上头盔,仍曾被松志彬用球棒敲打头部;训练出现失误时,也曾遭对方朝脚部、腹部或手部丢球。还有男童表示,住宿期间因晚上约7时尚未洗澡,遭踢打腹部附近,晨操时甚至被水桶砸中背部。
松志彬在庭上承认上述伤害行为。法院认为,身为国小棒球队教练,本应负责照顾及保护未成年球员,却对年幼球员施加暴力,造成身体受伤,因此须承担刑责。
法官量刑时也考量松志彬认罪,以及各案件的犯罪动机、手段、伤势及案发时间等因素,最终将11罪合并执行1年4个月徒刑。
不过,部分案件属于告诉乃论的伤害罪,由于相关被害人或家长在知悉涉案者身份后,超过法定6个月期限才提出告诉,法院因此裁定有关部分公诉不受理。
松志彬涉及的案件并不止于伤害罪。根据检方此前起诉内容,他涉嫌在2018年10月至2025年10月担任教练期间,对多名学童涉及强制性交、强制猥亵及拍摄性影像等犯罪,相关案件分批侦办及起诉。
其中,首波案件涉及32名学童、共90罪,法院已分别判处3年6个月至8年6个月不等刑期;另涉及22名男童的性侵案件,法院今年6月判处19年徒刑。
目前检方起诉松志彬的案件合计131罪,涉及53名学童。由于部分案件仍在审理,最终刑责仍须待各案判决确定后,再依程序决定应执行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