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土地及矿务局分层与分段地契组主任丹尼尔李阿都拉指出,部分业主长期没有取得分层地契,却认为只要能够继续居住,是否拥有地契并不重要,直到需要办理房产交易或其他官方手续时,才发现问题所在。
他建议,尚未取得分层地契的业主,应主动向发展商或联合管理机构了解申请进展;若发现发展商没有履行相关责任,则可向州土地及矿务局反映。
丹尼尔李接受《马新社》访问时说,一些居民已经居住数十年,逐渐习惯在没有地契或产权文件的情况下生活,因此认为即使没有产权文件,也不会影响日常居住。
“直到他们要进行需要获得官方批准的交易时,才突然意识到需要地契。”
他指出,各州土地及矿务局有权对未申请分层地契的土地业主采取法律行动。违例者可面对1万至10万令吉罚款、最长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若有关人士持续违反规定,当局还可额外征收每天100至1000令吉罚款。
丹尼尔李表示,土地、建筑物、申请人及文件问题,是导致部分分层住宅业主苦等多年,甚至超过20年仍无法取得分层地契的四大主要原因。
他说,当局已根据联邦土地及矿务总监2026年第9号通令,进一步改善分层地契的发出程序。
在土地问题方面,他指出,部分建筑物横跨多个地段,相关土地必须先完成合并,之后才能办理分层地契。
至于建筑物问题,则可能涉及原有建筑图测遗失。当局必须根据现有建筑物重新绘制图测,而有关程序还必须取得州政府批准,并非短时间内可以完成。
申请人方面,则可能面对地主已经去世、发展商公司清盘、无法取得联系或陷入财务困境等问题。
此外,文件不齐全,例如缺少经过批准的建筑图测,也会进一步拖慢整个申请过程。
丹尼尔李强调,买卖合约与分层地契在法律上具有不同性质。
他说,买卖合约只是购屋者与发展商之间签订的私人合约,而分层地契则是由州政府承认的合法产权证明,为房产所有权提供法律保障。
他也提醒,没有分层地契不仅会影响业主的房产交易,也可能影响整个分层计划的管理。
这是因为完成分层地契注册后,才能正式成立负责共有产业管理、维修及保安等事务的管理机构。
因此,他呼吁仍未取得分层地契的业主,不应认为“住得到就没问题”,而应主动了解申请进度,并在发现发展商长期没有采取行动时,及时向州土地及矿务局寻求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