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是用猪肉制成”的说法近日在网络流传,吉隆坡及布城卫生局食品安全组出面澄清,不能因为产品标示“Umami”或具有鲜味,就直接认定其含有猪肉成分,实际原料必须依据个别生产商的配方及生产方式判断。
当局指出,对于已经取得大马清真认证的味精产品,所采用的原材料及整个生产流程,都必须符合现行清真认证要求。以国内主要味精生产商为例,部分产品使用木薯及甘蔗作为生产原料,并持有有效清真认证。
因此,消费者若关注产品是否涉及猪肉或其他非清真成分,最直接的方法是查看包装上的成分资料及清真认证,而不是单凭网络流传的说法判断。
卫生局也借此解释,“Umami”其实并不是某一种特定原料,而是源自日语的味觉名称,可理解为“鲜味”。它与甜、酸、咸、苦并列,被视为人类能够感受到的第五种基本味觉。
当舌头上的味觉受体接触到谷氨酸相关物质时,便会产生这种鲜味感觉。谷氨酸本身是一种天然存在于许多食物中的氨基酸,并非只存在于肉类。
能够自然产生鲜味的食物相当广泛,包括海带、酱油、奶酪、鱼露、木薯、蘑菇及肉类等,甚至母乳中也存在相关成分,因此人类从很早阶段便已经接触这种味觉。
至于一般俗称味精的味道增强剂,主要成分是谷氨酸钠(MSG),属于谷氨酸的一种钠盐,加入食物的目的,是加强原有的鲜味。
卫生局说明,谷氨酸确实可以从不同含有蛋白质或相关成分的原料取得,其中可能包括动物性来源,但也可以来自植物及其他原料,因此不能直接把“谷氨酸”或“Umami”与猪肉划上等号。
在大马,卫生部允许味精作为“增味剂”类别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并受到《1985年食品法规》第23条规范。生产商仍须按照规定使用,并遵守相关使用限量及良好生产规范。
换句话说,真正应该确认的是某个具体品牌用了什么原料、在哪里生产,以及是否取得有效清真认证,而不是因为包装出现“Umami”便判断产品成分。
食品原料及清真课题容易在社交媒体迅速引起关注,一张未经说明的图片或一段转发讯息,也可能让消费者误以为所有同类产品使用相同配方。不同厂家生产流程并不完全一样,因此涉及成分及清真状态时,以官方认证、产品标签和生产商资料为依据会更准确。
吉隆坡及布城卫生局食品安全组也提醒民众,收到涉及食品安全或清真问题的讯息时,应先向权威来源查证,再决定是否转发,避免未经证实的信息进一步扩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