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石角河畔近日再发生非法弃置腐肉事件,大批腐烂猪肉被丢在天桥下方U转处,巴达旺市议会派员到场清理,并警告涉事者一旦被查获,将依法采取行动。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巴达旺市议会主席陈开严厉谴责有关行为,指出腐肉随意弃置在公共场所,不仅造成恶臭及环境卫生问题,也可能带来疾病传播风险。
他说,当局目前尚未掌握涉事者身份,但已安排人员展开清理。由于现场涉及腐烂猪肉,处理程序也较一般垃圾复杂,并需要兽医局协助检查是否存在病毒传播风险。
陈开透露,这已是近期第二次出现类似情况。上一次是在未过石角桥前的张仁昌路,这次则发生在石角河畔天桥下方U转处。
他强调,公共地区并不是随意丢弃废物的地点,希望民众不要再做出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以免影响附近居民及整体环境。
根据《1999年地方议会(清洁)条例》第18(3)条文,乱丢垃圾者一旦被定罪,初犯可被罚款1000令吉;重犯则可被罚款2000令吉、监禁最高6个月,或两者兼施。
民众若发现有人非法丢弃垃圾或腐肉,可拨打巴达旺市议会投诉热线082-615566举报,协助当局及时展开调查及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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