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7岁中国籍妇女非法滞留新加坡超过22年后,于本月初主动向警方自首。她在庭上认罪并求情,称自己身患重病,希望能够尽快返回中国,最终被判监禁6个月及罚款2500新元(约7955令吉)。

被告王幼英(译音)承认一项抵触新加坡移民法令的控状。

根据案情,被告于本月4日前往红山东邻里警岗自首。由于无法出示任何证明自己合法居留新加坡的文件,她随即被捕,并被移交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展开调查。

调查发现,被告早在2002年10月30日便曾因非法逗留超过90天而被定罪。当时她被判监禁1个月及罚款2000新元(约6364令吉)。

她于同年12月31日获释,数天后被遣返回中国。

一年半后再次入境 却一留就是22年

不过,被告约一年半后再次入境新加坡。

《新明日报》报道,她于2004年6月5日搭乘飞机抵达新加坡,并获发14天访问准证,逗留期限至同月19日。

然而,准证届满后,她既没有离境,也没有申请延长逗留期限,此后一直非法留在新加坡。

从2004年6月20日至今年8月4日,被告累计非法滞留22年1个月16天,共8081天

庭上没有进一步透露她在这段期间如何维持生计,以及长期居住在何处。

二度触法 控方促判最高刑罚

控方在陈词时指出,被告此次是第二次触犯相同罪行,因此促请法官判处法律允许的最高刑罚,即监禁6个月,并将罚款提高至2500新元。

被告则在求情时透露自己患有重病,希望能够尽快返回中国,并恳请法官从轻判罚。

法官最终判处她监禁6个月及罚款2500新元

由于被告表明无力缴付罚款,因此须额外服刑5天,以替代缴付有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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