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道路原本车辆不多,却有人把公共道路当成表演场。一名23岁青年今年4月被发现骑摩哆期间多次“孤轮”及高速行驶,最终遭警方截停,并因危险驾驶被控上庭。
来自霹雳新芒魏的慕哈末阿里夫纳吉米,今日在太平推事庭面对鲁莽及危险驾驶控状时认罪。推事韩迪判处被告监禁1天、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清罚款,则以3个月监禁取代,同时吊销其驾驶执照5年。
案件发生于4月26日凌晨约4时45分。警方当时在甘榜再纳峇鲁一带巡逻,发现被告骑着绿色Yamaha Y15摩哆,驾驶方式异常危险。
调查显示,被告在一段约300公尺的路程中,先后3次将摩哆前轮抬离地面,期间还采取伏低身体的姿势加速,从靠近Boss Catering Corner的交通灯一路朝太平方向的Caltex油站驶去。
警方随后发现,被告并未就此离开,而是在附近道路反覆来回,前后进行了3次折返。警方一路尾随,并于凌晨约5时在Boss Catering Corner前将他拦下。
根据调查,被告相关行为不仅涉及连续“孤轮”,也包括高速骑行,警方认为有关驾驶方式可能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及骑士本人,因此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展开提控。
被告今日在庭上俯首认罪后,法庭作出上述判决。除了刑罚及罚款,他也须面对5年内不得持有或申请驾驶执照的限制。
这起案件也提醒道路使用者,公共道路并非进行特技驾驶的场所,即使在凌晨车流较少时,危险驾驶仍可能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无法预料的风险。
本案主控官为邱天兴警长(音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