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涉及两名新加坡籍男女的案件今日在新山多庭审理,6名本地男女被指涉入绑架、非法禁锢及结伙抢劫等案件,面对相关控状时均否认有罪;其中两人另因持械致伤罪认罪,各被罚3000令吉。

6名被告包括巴拉慕鲁根(46岁)、沙拉瓦南(40岁)、丝丽德薇(41岁)、普卡内斯瓦兰(38岁)、哥比纳(38岁)及艾德温尼古拉斯(41岁)。

其中一宗绑架案涉及新加坡籍男子阿尔沙米尔。控方指6人于本月8日下午约2时,在士姑来斯里胡姬花园一间教堂外共同涉案,并以索取2万新元(约6万3600令吉)为目的。

6人在新山第六地庭听取控状后均不认罪。法庭随后批准每人以5万令吉保释金及两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同一批被告也面对非法禁锢控罪。控方指他们在本月8日至11日期间,于士姑来东方花园一间公寓内,非法限制新加坡籍女子仄琳扎拉丽的人身自由。

案件在新山第二推事庭提控,6人同样否认罪行,并获准各以1万令吉及两名担保人保释。

法庭同时规定,6人不得接触受害者或控方证人,并须每月到邻近警局报到,同时交出护照。

另外,巴拉慕鲁根、沙拉瓦南及哥比纳3人面对另一项结伙抢劫控罪。控方指3人于本月8日下午约2时,在新山北区一辆轿车内,抢走阿尔沙米尔的金项链及劳力士手表。

3人今日在新山第二地庭面对控状时均不认罪,法庭批准各以9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案件展至9月23日再度过堂,以让尚未委任律师的5名被告处理法律代表事宜。目前只有丝丽德薇已委任律师维拉内斯出庭。

至于沙拉瓦南及普卡内斯瓦兰,两人另在新山推事庭面对持械致伤控罪,涉嫌于本月11日上午10时至中午1时期间,在有关公寓内以利器造成阿尔沙米尔受伤。

两人当庭认罪,推事努兹函分别判处3000令吉罚款;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6个月监禁取代。

上述案件涉及多项不同控罪,相关指控仍须经过司法程序审理,最终责任由法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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