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7000元债务,最终让台湾一名前员工和债主双双入狱。南投地方法院审理认定,叶姓男子为了抵销欠款,将前老板住处的钥匙交给王姓男子,协助对方进入住宅取走大批财物,两人分别被判刑。
案件发生在2024年11月。判决资料显示,叶男当时租了一辆小客车,载着王男前往前老板住处,并将住家钥匙交给对方。
王男随后利用钥匙开门进入屋内,拿走包括AP手表、Wi-Fi设备及存钱筒等物品,失窃财物总值70万1860元新台币。得手后,两人乘车离开。
案发后,叶男否认参与盗窃,坚称自己没有提供钥匙,事发当天也不是开车的人。王男的说法则成为案件关键之一。
王男供称,叶男曾向他透露自己是屋主前员工,手上有住家钥匙,并提出可以通过进入屋内拿取财物来抵债。王男表示,最初是自己驾车载叶男到现场,后来才换由叶男开车。
屋主也向法院说明,案发时家门没有遭到破坏,案发前还曾接到叶男来电,而自己当时并不在家。由于叶男过去工作期间曾持有相关钥匙,而住家钥匙与车辆钥匙挂在同一钥匙串上,屋主认为他确实具备取得钥匙的机会。
法院进一步比对监视器后发现,一名男子带着物品靠近涉案车辆时,车内已有一人在驾驶座等候。该男子进入车内后,车辆随即离开。王男确认画面中的人就是自己,而其陈述前后一致。
法官综合监视器画面、王男供述及相关证词后,认定叶男当时负责驾驶车辆接应,王男则进入住宅取走财物,最终认定两人共同涉案。
法院认为,叶男为处理个人债务而利用前老板过去给予的信任,协助实施住宅盗窃,造成被害人超过70万元新台币的损失;两人至今也没有进行赔偿。
最终,叶男与王男均被依共同犯侵入住宅窃盗罪判刑,叶男获刑1年4个月,王男则被判1年2个月。案件仍可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