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要求财政部研究结合销售及服务税(SST)与消费税(GST)元素的混合税制,重点不应只是争论哪一种税制“比较好”,而是重新检视现有税收制度,能否为国家带来更稳定、持续及有效的收入,同时又不过度增加人民与企业负担。

目前这项建议仍处于研究阶段,内阁也要求财政部重新审视过去落实GST的经验,以及现有SST制度所面对的问题,再决定是否有必要推出新的税收模式。

因此,讨论若继续停留在“SST对GST”的二选一争论,反而容易忽略税制改革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个有效的税制,不只是替政府增加税收,也必须堵住逃税漏洞、减少利用复杂账目规避税务的空间,并加强对地下经济的监管,让政府能够更完整地取得应有税收,用于教育、医疗、基础建设、安全及社会保障等公共开销。

然而,政府增加收入,并不等于税制就一定成功。

如果新制度带来更多税收,却同时推高物价、削弱国内消费、增加企业营运成本,甚至导致企业减少投资、压低工资或缩减招聘,最终可能出现政府多收了一笔税,整体经济却付出更大代价的情况。

税务影响也不会只停留在消费者身上。

从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到服务业者,只要其中一个环节面对额外成本,都可能通过提高售价、压缩利润、减少投资或调整员工薪酬等方式,把影响传到整个市场。

其中,微型、中小型企业(PMKS)承受的压力尤其值得关注。大型企业通常拥有完整会计、税务及行政团队,但规模较小的企业在现金流、人力及合规能力方面明显有限,同一套税务要求,对不同规模企业造成的压力可能完全不同。

过去扩大SST征税范围后,政府也曾根据业界及社会反馈,对部分领域作出豁免和调整。这说明任何税务政策即使在设计阶段看起来合理,真正落实到市场后,仍可能出现重复征税、行政负担增加或其他预料之外的问题。

因此,财政部这次研究混合税制,不应为了回应“尽快恢复GST”或“继续维持SST”等政治与市场压力而仓促决定。

在决定新制度之前,政府有必要先进行更完整的影响评估,包括模拟税收增加幅度、通胀变化、家庭消费、企业投资、现金流及国家竞争力,同时分别评估不同收入群体、企业规模及行业会受到什么影响。

研究过程也不能只是政府内部自己计算。

消费者组织、中小企业、制造商、零售商、服务业者、税务专业人士、学者及相关行业,都应该在政策形成阶段就参与讨论,而不是等政府几乎拍板后,才受邀出席说明会。

这些群体最清楚实际营运中会面对什么问题,也能够帮助政府提早发现税制漏洞、重复成本及执行上的困难。

如果最终研究结果显示,我国确实需要调整现有税制,政府也必须给予市场足够的适应时间,包括清楚说明税率、征税范围、豁免项目、申报方式及过渡安排,并提供容易取得的咨询与支援。

最需要避免的,是政策宣布后企业才各自寻找解释,消费者也不知道哪些商品会涨价,最后整个市场在不确定中自行摸索。

无论最终名称叫SST、GST,还是两者结合的混合税制,真正重要的从来不是哪一种制度“胜出”。

好的税制应该让国家拥有足够资源推动发展,也让企业继续有能力投资和创造就业,同时避免普通家庭因为税制改变而面对过大的生活成本冲击。税收制度若只能替国库增加数字,却让经济活力和人民购买力下降,就不能算是一场成功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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