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西一名男子伍州在患病期间立下遗嘱,把名下部分房产及商铺权益留给弟弟伍峰。男子去世后,遗嘱内容曝光,引发妻子、两名儿子与弟弟之间的遗产纠纷。
根据公开资料,伍州生前在遗嘱中列明,柳北区盛庭苑的一套房产、宝莲新都铺面的相关份额,以及宝莲新都架空层属于自己的部分,均由弟弟伍峰继承。
遗嘱订立约一年后,伍州去世。进入诉讼程序后,伍峰向法庭提交了哥哥生前订立遗嘱的书面文件及视频资料。
伍州的妻子罗美及两名儿子表示,他们此前并不知道伍州曾立下这份遗嘱,对相关内容感到意外。
伍峰接受媒体访问时称,哥哥重病期间,嫂子曾主动提出离婚,并指嫂子及两名侄儿当时对哥哥照顾不足,因此让哥哥感到失望,最终决定把部分财产留给弟弟。
不过,罗美否认有关说法,强调自己并没有疏于照料丈夫,也不存在遗弃行为。
案件经一审审理后,法院对遗嘱涉及的部分内容作出调整,但判决结果并未完全获得双方接受,叔嫂之间的争议仍持续。
目前,这宗纠纷的核心已从家庭关系延伸至遗嘱效力、财产归属及继承范围等法律问题。相关责任与权益,仍须依据遗嘱真实性、财产性质及司法程序进一步厘清。
遗嘱纠纷往往涉及婚内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及法定继承权等不同层面,因此即使存在遗嘱,也不代表所有名下财产都能由立遗嘱人单方面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