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推事庭近日针对一起校园霸凌案件作出具警示意义的判决,两名13岁初一男生因掌掴及以拖鞋攻击同学而认罪,遭判处90小时社区服务,同时须遵守夜间宵禁及定期报到等严格规定。
推事慕斯达金裁定,两名被告必须在6个月内完成90小时社区服务,并在晚上10时至翌日清晨6时期间不得外出。
此外,两人在保证书有效期间,每两个月必须向有关当局报到一次。
为确保两名少年受到家庭监督,法庭也要求他们的父母分别签署为期3年的行为良好保证书,并各缴付1000令吉保证金。
同案另一名13岁学生则否认控罪,并要求通过审讯程序证明清白。
根据案情,3名被告涉嫌于4月6日下午5时25分左右,在柔佛居銮路一所中学内涉及霸凌事件。
受害学生当时放学后正在等候家人接送,却遭人掌掴,甚至被拖鞋丢中头部导致受伤。
受害者随后向前来接送的家人揭发事件,并报警处理。
3名学生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并与第34条文(共同犯罪)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年监禁、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本案主控官为诺莎兹琳副检察司,两名认罪被告则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陈松元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