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执法行动发现一批无法出示合法准证的补贴管制物品,执法人员共扣查220公升汽油、12桶液化石油气(LPG)及340公斤食用油,连同一辆货卡,总值超过10万令吉。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普通行动部队斗湖第14营于18日在斗湖英特拉沙巴路展开行动后,将案件交由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斗湖分局进一步调查。

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涉案人士无法提供持有有关补贴管制物品所需的准证或许可,因此当局将相关物品扣查。

除了上述物品,一辆白色丰田Hilux单厢货卡也一并被扣押,整起行动涉及的充公物品及车辆估值约10万4138令吉40仙。

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斗湖分局目前援引《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调查此案。

当局提醒,补贴管制物品涉及政府补贴,个人及企业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及使用,任何涉及非法转移、挪用或滥用的行为都可能面对法律制裁。

根据相关法令,个人初犯一旦罪成,最高可被罚款100万令吉;重犯则最高罚款3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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