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屏东一名男子遭控长期对女儿施以不当侵犯与家庭暴力,还曾以猎枪相关言语恐吓妻子,扬言若家中事情曝光将对家人不利。
屏东地方法院审理认为,男子利用父亲身份及长期暴力形成高压家庭环境,严重侵害女儿自主权益。
最终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处3罪,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12年,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被告除了长期对女儿施以肢体暴力,也曾对妻子出言恐吓。
女儿母亲向警方及检方证称,被告曾警告她,若敢将家中的不当事件说出去,就会让她付出代价,并提及家中有枪。
她在侦查中更表示,被告曾以猎枪相关言语威胁,甚至放话若事情曝光,将对她不利,还曾说出“要死一起死”等话,使她长期担心自己、女儿及其他家人的安全。
家属证词也指出,女儿母亲过去曾反映遭受家庭暴力,手臂上曾出现瘀伤。
女儿则长期处于父亲的暴力管控之下,被告会因酒后情绪或交友情况动手,也曾持刀恫吓、拉扯头发及造成身体伤势。
法院另查出,被告确实持有1把猎枪,之后已交由警方扣押。
法官综合相关证词认为,被告藉由暴力与父亲权威形成压迫环境,使女儿长期处于恐惧、难以反抗及不敢求助的状态。
被告在侦查及法院审理期间坦承主要犯行,并与女儿及其母亲达成和解,当庭支付首期赔偿款6万元,女儿也请求法院从轻量刑。
不过,法院认为被告身为父亲,本应保护及照顾家人,却反而利用亲情、权威与长期暴力控制女儿,加上另有持枪威胁家人的情节,犯罪情境难认有特别值得悯恕之处,因此未依刑法第59条减刑。
最终分别判处7年9月、4年9月及3年9月徒刑,合并定应执行有期徒刑1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