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教育部落实新的学校行政职务等级要求,一批现任校长及副校长可能因为公务员等级未达标准而被调职,引起教育界对学校行政衔接及资深管理人员去向的关注。

马来西亚华文理事会主席拿督王鸿财声称,教育部近期已指示各州教育局,按照新的学校行政职务等级制度整理各校行政人员资料。

根据他掌握的情况,B型及C型学校的校长和副校长,未来须具备至少DG44等级;A型学校校长则必须达到DG48或以上资格。

王鸿财指出,各州教育局目前正在收集学校行政人员资料,并准备处理不符合等级要求的人事安排。

他说,若现任校长未达到DG44等级,可能被调往教育局任职;未符合资格的副校长,则可能被调回普通教师岗位。

至于A型学校,如果校长尚未取得DG48等级,也可能被调往B型或C型学校继续担任相关职务。

王鸿财担心,若教育部在短时间内全面落实有关规定,学校现有行政团队可能出现较大变动,尤其部分小型学校的校长及副校长,目前仍未达到DG44等级。

他说,这批行政人员不少已在学校管理岗位服务多年,累积丰富行政经验,其中一些副校长甚至已经完成全国教育领导者专业资格课程(NPQEL),接受过校长职务相关培训。

因此,他认为,公务员等级固然可以成为未来遴选学校行政人员的条件之一,但不应完全忽略现任行政人员多年累积的管理经验及专业培训。

王鸿财建议,教育部在执行新制度时采用“新旧有别”的方式,为现有校长和副校长设下过渡期或适当豁免,而新的等级门槛则主要适用于日后申请行政职位的人选。

他认为,如果现任行政人员在没有充足准备期的情况下突然被调离岗位,除了可能影响学校行政工作的连续性,也容易令长期服务学校的资深人员感到不公平。

尤其部分校长或副校长可能距离退休只剩两三年,如果因为等级条件而被迫离开原有行政岗位,重新回到课堂任教,对个人职业生涯及学校人事安排都会带来明显冲击。

王鸿财强调,他并非完全反对教育部提高行政职务资格,而是希望当局在落实过程中设下更具弹性的“软着陆”机制,让学校拥有时间完成行政交接,也避免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在短时间内大量被调动。

学校行政职位除了涉及公务员等级,也牵涉日常校务、师资协调、家长沟通及学生事务。一旦行政团队短期内出现大幅变动,学校需要时间重新磨合,因此任何全国性人事制度调整,过渡安排往往与政策本身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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