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81岁寺庙僧侣被控两年前在寺庙内以“神明治疗”为由,对一名31岁女信徒作出非礼行为,案件审讯结束后,法庭今日裁定被告罪成,判监4年。

推事万法拉法丽扎于周四宣判时,裁定被告林亚九(译音)触犯刑事法典第354条文。

案发于2024年2月29日上午10时,被告被指在一座寺庙内对女事主使用暴力并作出非礼行为。被告面对控状时否认有罪,案件因此进入审讯程序。

审讯期间,控方共传召6名证人,辩方则安排2名证人出庭。

副检察司阿尔花安查在陈词时指出,被告作为寺庙僧侣,具有宗教人士身份,女事主则是前来寻求宗教治疗的信徒,因此控方认为案件涉及信任被滥用的问题,并要求法庭判处较重刑罚。

辩方律师则以被告已经81岁为由,向法庭请求从轻量刑。

法庭经过考量后,判处被告监禁4年,刑期从宣判日开始计算。

不过,法庭同时批准辩方申请暂缓执行刑罚,让被告可在等待向高庭提出上诉期间暂缓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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