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社交媒体近日流传有关外国注册车辆疑在太平一间油站添购RON95汽油的投诉,霹雳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内贸局)太平分局执法人员迅速展开调查,并于昨日(11日)上午前往有关油站了解情况。
霹雳州内贸局局长拿督卡马鲁丁指出,初步调查显示,事件发生于8月10日下午约4时,涉事人士当时通过信用卡及油站外部支付终端购买RON95汽油,而所驾驶车辆疑为外国注册车辆。
他说,执法人员已检查有关油站的销售交易记录,同时调取及审查闭路电视(CCTV)录像,以进一步确认事件经过及涉事车辆和人士的情况。
“目前当局已援引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及1974年供应控制条例开档调查。”
根据2026年供应控制(受管制物品销售及购买禁令)(RON95汽油)条例第3(2)条文,任何人在未取得供应管制官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人出售RON95汽油供外国机动车辆使用。
与此同时,当局也援引同一条例第4(1)条文调查涉嫌购买RON95汽油供外国机动车辆使用的行为。
当局提醒,相关条例对受管制RON95汽油的销售及购买均设有明确限制,任何违规者都可能面对法律行动。
根据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个人若被判触法,最高可面对100万令吉罚款、最高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至于公司或法人机构,若被裁定违反有关法令,最高可被罚款200万令吉;若属于再次违法,最高罚款则可增至500万令吉。
内贸局也呼吁民众积极充当执法单位的“耳目”,若发现受管制或获补贴物品遭滥用、转售,或涉及其他违规活动,可向邻近内贸局分局提供相关情报。
当局强调,民众提供的线索将有助于执法单位打击滥用补贴及受管制物品的活动,避免政府补贴遭不当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