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男中学生被控在校园杀害16岁女学姐叶芯嫙一案,控方今日结束举证。高庭将在本周四(13日)作出关键裁决,决定控方是否已建立表面证据,若表罪成立,少年将被谕令出庭自辩。
案件经过6天审讯后,控方共传召11名证人。今日最后一名出庭的是负责调查案件的查案官,其供证结束后,控方正式宣布完成举证。
少年代表律师冯吉祥在庭审结束后透露,高庭法官阿德琳已指示控辩双方最迟于明日提交书面陈词,并订于周四上午9时宣布表罪裁决。
现阶段法庭尚未裁定少年是否有罪。若高庭认为控方未能建立表面证据,少年可在无需自辩的情况下获释;反之,一旦表罪成立,案件将进入辩方阶段,由少年决定是否出庭供证及提出抗辩。
由于被告案发时未成年,案件依据2001年儿童法令采用清堂方式审理,媒体及公众不能进入庭内旁听,因此整个审讯期间对外公开的庭审细节有限。
这宗案件于上周一正式开审,至今日完成控方阶段。
少年被控于2025年10月14日上午约9时20分,在雪州八打灵再也白沙罗万达镇一所国中底层女厕内,造成16岁女学生叶芯嫙死亡。
他过后于同年10月22日在推事庭面对谋杀罪控状。案件移交高庭后,少年于今年2月12日否认犯罪,案件随后进入审讯。
控状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即谋杀罪。
有关罪名对成年被告而言属于极严重刑事罪,可面对死刑,或长期监禁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刑罚。不过,由于本案被告案发时未满18岁,刑罚处理须受到2001年儿童法令限制。
根据儿童法令第97条文,未成年人即使被裁定涉及原可判处死刑的罪行,也不能被判死刑,而会依据法律规定接受其他处置,拘留期限则由国家元首或相关州统治者决定。
由于案件目前仍停留在表罪裁决阶段,少年是否需要自辩,甚至最终是否罪成,都有待法庭进一步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