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古晋一名19岁少女涉嫌自导自演绑架案,并向亲生母亲勒索1万8000令吉赎金,5日在古晋地方法庭再度出庭时突然改口否认控罪,并表示希望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承审法官诺希山批准其申请,并将案件展延至8月12日过堂,让被告有时间委任律师处理案件。
被告早前于2026年7月3日首次出庭时曾承认控罪。她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387条文(勒索),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并可另加罚款或鞭刑。
控状指出,案件发生于2026年6月18日下午约3时20分。被告母亲当时收到一则WhatsApp讯息,对方要求支付1万8000令吉赎金,并扬言若报警或拒绝付款,将发送女儿“尸体照片”作为威胁。
不过,母亲最终选择向警方报案。警方调查后揭发,被告当时在柔佛新山并未遭人绑架或非法禁锢,所谓绑架案纯属虚构,疑借此向母亲勒索金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