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税收局向已故前财长敦达因妻子杜潘奈伊玛追讨逾3亿令吉税款的指令,今日遭高庭撤销。法庭裁定,当局就2018课税年发出的额外税务评估超越《所得税法令》赋予的权限。
高庭法官埃娃瓦妮批准奈伊玛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并撤销内陆税收局要求她缴付3亿1382万令吉附加税款的决定。
法官指出,《所得税法令》的征税范围涉及在大马取得的收入,以及汇入大马的海外收入。
内陆税收局此次评税涉及奈伊玛数项位于美国的房产,不过有关房产早已出售,庭上也没有证据显示出售所得曾汇入大马。
法官认为,只有在申请人于大马收到有关房产出售收益的情况下,相关款项才可能被征税。
她也指出,即使出售房产确实产生应课税收入,有关税务责任也应归入交易发生的相关课税年,而不是在约30年后列入2018课税年度追征。
案件也涉及奈伊玛被指增加在Ilham Baru私人有限公司的持股,以及涉嫌以未申报收入偿还Ilham Baru、Ilham Tower私人有限公司和Welberton Private Equity Corp贷款等事项。
不过,高庭认定,这些税务问题早已在2018年获得解决,达因也已针对相关交易,在对应的课税年度缴清应付税款。
法官因此裁定,内陆税收局再以2018课税年向奈伊玛发出额外评税通知,在法律上属于错误,并形成双重课税。
奈伊玛在裁决后发表声明,强调自己一直履行纳税责任,并认为这项裁决显示,政府机构行使权力受到质疑时,司法制度仍可审查有关决定是否合法。
司法审核主要审查政府机构作出决定时,是否遵守法律权限和程序。税务争议除了涉及款项数额,也须厘清收入来源、汇款地点、交易年份,以及有关收入是否已在相应课税年完成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