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滨尼一宗造成2死8伤的严重交通事故迎来进展,45岁司机今日在国家法院承认3项危险驾驶相关控状,案件揭露他案发时涉嫌高速行驶并闯红灯,最终引发6辆车连环碰撞。

这起事故发生于前年4月22日清晨,地点位于淡滨尼1道、淡滨尼4道及勿洛蓄水池路交界处。当时事故造成两人死亡,另有多人受伤。

被告莫哈末沙菲原面对5项控状,包括危险驾驶导致两人死亡、多人受伤,以及发生事故后未停车等罪名。

他今日承认其中3项控状,其余控状则由法官纳入判刑时考量。由于辩方仍需时间准备求情陈词,案件展延至9月7日下判。

根据案情,被告当时完成接送Grab Hitch乘客任务后,驾驶车辆沿勿洛蓄水池路行驶。期间,他疑因不满遭一辆白色马赛地轿车超车,随后加速追赶。

控方指出,被告当时以至少122公里的时速跟随该辆马赛地,并在没有开启方向灯的情况下多次变换车道,期间曾擦撞对方车辆,并险些撞上一辆摩哆。

事发后,被告继续驾驶离开现场,并以129公里至134公里的时速驶向十字路口,最终在红灯亮起至少26秒后仍闯入路口,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

案发路段限速为每小时50公里,被告当时车速明显超过限制。

这场事故造成17岁初院女学生及一名57岁灭虫公司女职员诺兹罕死亡。

另外,多名人士在事故中受伤,包括女学生父亲、涉事货车司机、另一辆轿车女司机,以及数名乘客和驾驶人士。

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控方援引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禁止媒体报道任何可能透露涉案未成年人身份的资料,相关申请已获法官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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