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游客到新疆伊犁旅游期间,因住宿爆满选择在自驾车内过夜,退房时却被酒店额外收取150元人民币(约91令吉)的“车上过夜费”,事件曝光后引发争议。酒店随后退还费用,并赔偿1000元人民币(约606令吉)。
据中国媒体报道,王先生与两名女同伴于7月27日晚约11时,抵达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的伊美臻选酒店。当晚酒店仅剩一间售价300元人民币(约182令吉)的大床房,但由于同行两名女性无法与王先生共住,最终其中两人选择在车内过夜。
隔日,酒店方面协助他们转往另一家酒店入住,但因房间数量仍不足,其中一名同行者再次选择睡在车内。
直到7月29日办理退房时,王先生发现账单除了房费外,另被收取“车上过夜费”。酒店方面解释,两晚分别有2人及1人在车内过夜,因此按照每人每晚50元人民币计算,共收取150元。
王先生对此表示不解,认为自己并未使用酒店房间或相关住宿设施,质疑酒店收费依据,并要求提供正规发票。不过,双方随后因收费问题发生争议,最终在警方协调下,酒店才开具相关票据。
票据备注栏中的“车上住宿费”也引起王先生及同行者不满,随后向相关部门投诉。
事件受到关注后,酒店负责人公开致歉,称酒店开业时间较短,相关收费属于管理失误。目前酒店已退还150元费用,并额外补偿1000元人民币,双方达成处理结果。
不过,事件仍在网络上引起讨论。不少网民认为,游客选择在自己的车辆内休息,并未享用酒店住宿服务,酒店不应另设收费项目。
也有网民指出,旅游旺季期间住宿需求增加,商家更应提供合理服务,而非以临时名目向消费者收费。
有消费者权益关注者提醒,旅客在外住宿或消费时,若遇到不明收费项目,应要求商家说明收费依据,并保留相关凭证,以便后续投诉或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