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岁的廖耀光回忆38年前的人生转折时,依然清楚记得那个日期1987年1月13日。那一天,他主动向雇主坦承挪用公款,并到警局自首,随后被判入狱3年。从一名企业职员,到囚犯,再到如今创办协助更生人士重返社会的机构,他用数十年时间走完一段从犯错、自省到助人的人生。
根据《东方日报》报道,“囚犯不一定是坏人,我们很多时候只是输给了人性的弱点。”这是廖耀光对自己过往经历的总结。
入狱前,他从事汽车租赁行业,负责处理公司购车资金。1987年经济低迷,身边不少朋友失业,他也常与朋友上山到赌场消遣。起初只是抱着娱乐心态,后来却逐渐沉迷赌博,输钱后更希望靠下一局翻本。
为了偿还赌债,他开始挪用公司资金,心想只要赢钱便能把钱补回。然而,赌债越滚越大,最终发展到自己根本无力偿还。
长期活在压力与愧疚中,他最终决定面对现实,先向妻子坦白一切,再主动向雇主承认犯行。当雇主询问他是否有能力偿还时,他只能回答“没有”。随后,雇主报警处理,而他也主动到警局自首,当天便被扣留。
案件审结后,廖耀光被判监禁3年,最初10个月在半山芭监狱服刑。他回忆,当时一间狭小牢房往往挤着十多名囚犯,所有人共用洗浴及如厕空间,毫无个人隐私,就连姓名也不再使用,而是以编号代替。
“1103,就是我的编号。”
他说,最初最难适应的不是牢房环境,而是必须与其他囚犯一起洗澡,以及失去与家人相处的自由。当时女儿年仅5岁,与家人的分离让他一度陷入低潮。
直到一名神父到监狱探访,并送给他两条内裤,这件看似微不足道的礼物,却成为改变他心境的契机。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仍然值得被善待。”他说,也正是从那时开始,决定重新振作。
服刑10个月后,他被转往加影监狱,负责协助处理文书工作,生活逐渐恢复规律。然而,就在准备出狱前,他收到妻子提出离婚的消息。
他没有怨恨对方,只问了一句:“如果我签字,你会比较快乐吗?”得到肯定答复后,他签下离婚文件,结束婚姻。多年后,两人仍保持友好关系,也曾一起到英国探望已成家的女儿及两名外孙。
1989年刑满释放后,现实考验才真正开始。由于拥有犯罪纪录,他求职屡屡碰壁,始终难以重新进入职场。
后来,他加入曾在狱中帮助过自己的马来西亚关怀组织(Malaysian Care)担任义工,长期参与社区服务,也因此接触到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让他重新找到人生方向。
2008年,他创办“第二次机会社区中心”(Second Chance Community Home,SCCH),为更生人士、戒毒康复者及其他需要重新开始的人提供住宿及生活支援,协助他们逐步重返社会。
目前中心照顾约14名住民,当中包括假释及监管释放制度下的更生人士。住民需共同参与种植蔬菜、整理环境及日常生活事务,透过规律作息和互相扶持,重新建立生活节奏。
廖耀光认为,不少更生人士并非不愿改变,而是回到原有环境后缺乏支持系统,最终再次误入歧途。
他说,社会给予的第二次机会,往往比批评更重要。
他也分享,在监狱里曾因手部皮肤严重溃烂,无法自行洗衣,当时反而是其他囚犯主动帮忙。临近出狱时,一些资深囚犯还语重心长叮嘱他,离开后千万不要再回来。
这些经历让他重新认识人性,也改变了他对“囚犯”的看法。
“很多人不是天生邪恶,而是在人生某个阶段,输给了贪念、侥幸、不甘心等人性的弱点。”
他希望社会不要只以“前囚犯”标签定义一个人,因为真正帮助一个人重新站起来的,往往是一句鼓励、一次信任,以及愿意给予改变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