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美兰州政局出现国阵与国盟合作后,真正浮上台面的争议,并非州政府组合本身,而是团结政府各成员党究竟应把“合作”延伸到什么层级。若所有州级政治重组都被直接定性为“背叛”,各党首先必须说明,对方究竟违反了哪一项明确承诺。

部分希盟领袖及支持者批评,国阵在森州与联邦反对党国盟合作,等同背弃政治伙伴。不过,“背叛”并非一句口号就能成立,它必须建立在具体协议、承诺或共同立场遭违反的基础上。

第15届全国大选后,国会陷入悬峙局面,国阵、希盟及其他政党于2022年11月签署合作协议,以组成能够稳定执政的联邦团结政府。有关安排主要处理中央政权的组成、运作与稳定,并非一份涵盖全国所有州选、补选及议席分配的全面选举盟约。

从协议范围来看,当时并没有明文规定,国阵此后在每一场选举中,都必须与希盟、沙巴人民联盟、砂拉越政党联盟、民兴党或其他团结政府成员党共同上阵。

同样地,协议也没有禁止团结政府内的任何政党,在州级层面与其他阵营协商、合作,甚至组成新的地方政治组合。因此,森州国阵与国盟合作是否恰当,可以从政治诚信、选民授权及施政稳定角度讨论,却不能只凭情绪直接判定违反联邦协议。

国阵与希盟过去确实多次延续选举合作。2023年六州选举期间,两党在雪兰莪、森美兰、吉打、槟城、登嘉楼及吉兰丹协调上阵,随后在新邦二南、埔来、柏朗埃、日拔、乌雪新古毛、双溪峇甲、能吉里、马哥打、亚亦君令及甘马挽等补选中,也继续采用相近的合作模式。

不过,这种关系并非从未出现例外。2025年沙巴州选期间,虽然国阵与沙盟同属联邦执政阵营,双方候选人仍在多个州席正面交锋;希盟虽然与沙盟合作,也曾在金马旺、摩约及班达乌互相对垒。

当时,希盟主要领袖将这类同阵营竞争形容为“友好战”。因此,当类似情况后来出现在柔佛及森美兰,部分人士却改用“背叛”形容,就难免引发标准是否一致的疑问。

马六甲的局势也让争论更加复杂。希盟及行动党已撤回对州团结政府的支持并退出州政府。若州级改变合作对象就一律被视为背叛,那么这套标准也必须同样适用于所有政党,而不是只针对特定阵营。

过去的雪兰莪政局,也说明联邦与州级政治关系并不一定完全同步。民联于2015年瓦解后,公正党与行动党在中央层面已不再与伊党维持原有联盟,但雪州政府仍保留伊党行政议员,并一直运作至2018年州议会解散。

这段经历反映,政党即使在全国层面分道扬镳,州政府仍可基于当时的议席结构与行政需要维持合作。其间真正引发州政权危机的“加影行动”及要求时任州务大臣已故丹斯里卡立依布拉欣下台,主要源自公正党内部政治部署,并非由伊党或当时担任反对党的巫统发动。

马来西亚实行联邦制度,各州拥有不同的议席分布、地方政治条件及选民结构,因此联邦联盟与州级合作经常无法完全重叠。若团结政府希望长期稳定,各党不能只在危机发生后互相指责,而应尽早厘清合作协议是否涵盖州选、议席谈判及州政府组成。

森州事件最终提出的核心问题是:国阵与希盟之间究竟是一项只为维持联邦政府稳定的合作安排,还是一份默认双方必须在所有地区长期共同进退的政治契约?在这项边界尚未写清楚之前,“友好战”与“背叛”之间,往往只取决于哪一方从结果中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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