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载着妻子和4岁女儿举起摩托车前轮行驶的画面,让一名男子在事隔约4个月后面对牢狱、罚款及失去驾驶资格的后果。
被告今日在亚罗士打交通特别法庭承认危险骑行罪名,遭判监禁一天、罚款5500令吉,同时被吊销驾驶执照5年。有关违例事项也将列入其驾驶执照记录。
哥打士打县交通调查及执法组披露,这起事件发生于3月28日凌晨约12时30分。被告当时从甘榜勿丹甘迪斯住家出发,准备前往不加歪路与家人用餐。
当摩托车驶至达鲁阿曼大道、靠近亚罗士打市广场一带时,被告突然抬高前轮继续前进,妻子与年仅4岁的女儿当时均坐在车上。
这段长约17秒的骑行过程被拍下后,于7月22日出现在社交媒体,引起网民关注。警方随后根据画面追查涉案骑士,并将他逮捕助查。
案件被带上法庭后,被告承认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即鲁莽及危险驾驶。
被告在日得拉一家工厂担任操作员,妻子则是家庭主妇。警方没有说明事发时是否有人受伤。
摩托车在载有乘客的情况下抬起前轮,会明显降低车辆稳定性,骑士一旦失去平衡,后座乘客也可能在毫无防护的情况下被抛落。涉及年幼儿童时,潜在伤害风险更不容忽视。
警方强调,公路并不是展示骑术或博取社交媒体关注的场所,任何危险骑行都可能危及车上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
当局重申,不会对鲁莽驾驶及“公路流氓”行为妥协,违法者可能面对监禁、罚款及被吊销驾驶资格等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