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针对马华的网络影片,已从社交媒体争议延烧至警方调查层面。吉打与玻璃市马青领袖分别报案,要求执法单位查明影片发布者、传播过程及内容是否触犯现行法律。
争议影片由面子书账号转发,并连接至一个YouTube频道。报案者声称,片中出现贬损马华的言论,并疑似鼓动公众向马华党员“吐口水”,引起党员对人身安全及社会秩序的担忧。
马青吉打州副团长兼居林万拉峇鲁区团团长方犹顺,是于周日(2日)晚上发现有关内容后,前往实加玛警局投报。
他认为,政治竞争与选举结果可以受到批评,但有关讨论不应演变成针对特定政党成员的羞辱或敌视行为。
方犹顺也要求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介入审核,并在确认违规后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停止相关影片继续流传。
玻璃市方面,马青州团团长庄嘉烽于周一(3日)上午11时53分,到加央警区总部报案。
他透露,自己前一晚约10时在家浏览面子书时,发现相同影片链接,并认为内容已经超越一般政治评论范围,可能对党员造成威胁与不安。
庄嘉烽要求警方从多项法律角度调查,包括刑事法典第504条文,即故意侮辱及破坏公众安宁;第505条文,即可能破坏公众安宁的言论;以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即不当使用网络设施或服务。
他也要求当局一并查明,影片是否含有煽动成分,并鉴定制作、上传及转发内容者各自涉及的责任。
两名马青领袖均强调,民主选举必然产生胜负,各方可以检讨策略、批评政策或表达不满,但不应把政治分歧转化为针对个人与群体的攻击。
现阶段,涉事影片是否违法,仍须由警方及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依据完整内容、发布背景及传播意图展开调查,不能仅凭报案内容作出定论。
网络平台加快政治言论扩散,也使片段内容容易脱离完整语境传播。公众转发具有争议的视频前,应先确认原始内容,以免扩大未经查证的信息或加剧社会对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