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涉嫌在雪州巴生武吉丁宜银行外持械抢劫保安公司运钞车,并夺走保安公司枪械的24岁男子,今日被控上巴生地庭;他否认有罪,获准以6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阿末苏克里苏海林在法官慕吉沙罗吉面前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要求案件进入审讯程序。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于7月20日下午约5时45分,在武吉丁宜一间商业银行前,使用一把左轮手枪抢劫一名51岁的保安公司职员,并带走属于该公司的一把泵动式霰弹枪。

他是在刑事法典第392条文,并与第397条文同读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4年监禁,并可另面对罚款或鞭刑。

副检察司苏海丽阿布峇卡建议,法庭把保释金定为1万令吉,并附加其他适当条件。

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代表律师罗祖丁莫哈末则请求降低保释金,指被告没有固定收入,结婚仅3个月,同时面对压力、抑郁及焦虑问题。

法庭最终批准被告以6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并规定他每月到邻近警局报到。案件订于9月14日再次过堂。

警方早前于7月23日展开特别行动,由武吉阿曼刑事调查部D9组在莎阿南将被告逮捕。

警方也起获一把相信是在案发时被带走的莫斯伯格泵动式霰弹枪,以及一枚12号口径霰弹。

此外,执法人员另充公一把Ekol Lite运动发令枪,以及48枚空包弹。

由于被告已经否认控罪,案件现阶段仍待法庭审理,相关指控必须由控方在审讯中举证,不能视为已经罪成。

上一则新闻参加RXZ活动遇祸身亡 讲师不忍学生死后遭网民辱骂
下一侧新闻希盟森州选惨败非一人之过 胡栋强:陆兆福败选只是表面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