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要求上诉庭暂缓审理太阳能计划贪污案上诉,并申请把3份补充文件及一名控方证人的进一步证词列为新证据。
这项申请定于9月1日审理。罗斯玛也要求,在法庭对新证据申请作出裁决前,暂缓原订从9月1日至30日、分11天进行的上诉聆审。
根据她于7月21日入禀的申请书,罗斯玛拟提交的文件,包括一封由Messrs Shamsuddin律师楼于7月10日发出的信函,以及控方证人莱安拉兹维尔同日作出的报案书。
其余文件包括莱安签署的法定声明与附件,其中附上一份志期2020年8月3日的补充宣誓书。
罗斯玛在支持申请的宣誓书中声称,莱安在案件审讯期间曾受到压力,因而提供对她不利的证据。有关说法目前仍有待法庭审查,尚未获得司法裁定。
除了要求接纳文件,她也申请传召莱安到高庭或上诉庭出庭,进一步说明有关事项。
若法庭批准申请,罗斯玛希望莱安的附加口头证词能够被正式记录,并作为她挑战定罪的新证据之一。
吉隆坡高庭于2022年9月1日裁定,罗斯玛涉及砂拉越内陆369所学校太阳能板安装、柴油发电机供应及维修工程的3项贪污罪名成立。
她被控索取1亿8750万令吉贿款,以及分两项控状收取合共650万令吉。
高庭当时针对每项罪名判处她监禁10年,刑期同期执行,并罚款总额9亿7000万令吉。
这项最新申请并不等同原有定罪已经被推翻。上诉庭现阶段须先决定有关文件及补充证词是否可被纳入上诉程序,之后才会继续处理她针对定罪与刑罚提出的挑战。

